法定职业病之二氯乙烷中毒

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出现下列一项表现者:

a)步态蹒跚;

b)轻度意识障碍,如意识模糊、嗜睡状态、朦胧状态;

c)轻度中毒性肝病;

d)轻度中毒性肾病。

重度中毒

出现下列一项表现者:

a)中度或重度意识障碍;

b)癫痫大发作样抽搐;

c)脑局灶受损表现,如小脑性共济失调等;

d)中度或重度中毒性肝病。

治疗方案:

处理原则

治疗原则

现场处理:应迅速将中毒者脱离现场,移至新鲜空气处,换去被污染的衣物,冲洗污染皮肤,保暖,并严密观察。

接触反应者应密切观察,并给予对症处理。

以防治中毒性脑病为重点,积极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

无特效解毒剂,治疗原则和护理与神经科、内科相同。

其他处理

轻度中毒者痊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者恢复后应调离二氯乙烷作业,需劳动能力鉴定者按 CB/T16180处理。

预防及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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