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施工安全程序及安全标准。
9、提倡学习兄弟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及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0、坚持施工安全日记、旬检、月检、季检及评比制度,常抓不懈,减少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1、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操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
2、对于在旬检、月检和季检中评分标准达到优良的班组,将给予200元的奖励。
3、在上级的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表扬或安全做得最好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100元的奖励。
4、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教育,参加各种安全教育会议,无特殊原因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5、从事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从事作业的人员穿拖鞋上班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在高空作业中,在没有施工平台和安全防护栏的情况下,不系安全带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从事作业的人员酒后上班或酒后操作机械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由于违章操作,导致设备和材料及其它受到严重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一定的比例赔偿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10、机械操作人员由于对机械保养和检修不够,导致施工作业机械带病作业或造成不能工作者,将视其责任轻重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
11、由于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12、未经同意私自搭设电线和使用个人用电器具的,除没收所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