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建筑市场

(一)专项治理的时间: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8月1日。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三)专项治理的重点:1、在建工程是否经消防机构审核;

2、已经审核同意的工程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3、已投入使用的工程是否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4、已投入使用的工程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5、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6、施工人员的建筑工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工棚的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7、建筑工程的消防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8、建筑工程管理人员是否经消防机构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情况等。

三、专项治理的具体做法

(一)向社会公布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组织召开建筑工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的专题会议,要求各建筑单位提前进行自查整改。

(二)积极与公安、建设、工商、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并把当前正开展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全面清理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而又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限期改正,对部分隐患确实不能整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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