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c--2015酒店物业大堂场地租赁合同(全)
2015酒店物业大堂场地租赁合同(全)
五、 相关费用
1. 电话费由乙方自理,由甲方负责提供月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按实际发生额,在甲方提供
话费清单后五日内向甲方缴付电话费。
2. 能源费用由乙方自理,电费按1元/度收取,冷水费按8元/吨、热水费15元/吨收取,
水电费的缴纳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之前;如乙方拖欠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加收滞纳金每日1%,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当乙方所缴纳的的风险抵押金不足一个月租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缴,如拖欠达两个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剩余风险抵押金及租赁费不退,乙方应节约使用能源。
3. 乙方员工若在饭店员工食堂用餐,按早餐/宵夜每人每餐10元,午晚餐按每人每餐15
元标准购餐票用餐。
六、 装修与修缮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租用场地内的装修及设施等,若需进行任何改动时,均需乙方书面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后方可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承租区域的日常设备维修与保养,所需材料与费用由乙方承
担。
2、 合同期满或乙方任何原因终止合同,甲方固有的以及乙方投资在承租场地内所有装饰
和不动财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为此支付相应差价。
3、 甲方向乙方提供饭店内免费停车位一个。
4、 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与甲方以外的其他第三方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法
律责任及义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上述纠纷的乙方有义务立即将纠纷细节、纠纷结果通告甲方,如果甲方因为乙方日常经营等活动而承担责任或者遭受了损失或支付了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乙方若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或服务规定,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处于50—500元/
次的罚金。扣除罚金后,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数额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违反甲方管理或服务制度和规定,该部分质量保证金将在租赁期满后退回乙方。
八、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员工须遵守饭店员工守则及饭店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饭店有关部门管理
不得从事于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定相违背的活动,否则除由政府部门规定处罚外,乙方还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声誉及经济损失。
2. 乙方不得将甲方场地、设备器材等转租、转借、转让或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
3. 乙方为得到甲方许可,不得在租了场地外及玻璃内外壁张贴广告等。
4. 乙方允许甲方有关人员在合理的时间内进入承租场地,履行甲方权利责任和提供本
合同的服务。
5.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赔偿由于乙方不慎引起的对承租场地设备设施的损坏。
6. 因乙方行为造成有关部门对甲方处罚或声誉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部门对甲方
的处罚,并接受甲方对乙方的相关处理意见。
7. 乙方须与甲方保卫部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乙方承担承租期内所租场地引发的
一切消防责任。
8. 乙方应保证所售工艺品符合该工艺品说明书或乙方承诺的品质,不会以任何方式欺
骗消费者,如果乙方违反规定,应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企业形象受损的损失。
九、 保险、纳税
1、 甲方不负责乙方的财产及人身安全等一切保险。
2、 乙方需按中国北京当地的相关税务规定向税务机关依法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