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五篇 优化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十八章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第十九章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二十章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第六篇 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十一章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第二十二章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第二十三章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二十四章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第二十五章 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二十六章 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七篇 创新驱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第二十七章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十八章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第八篇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十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十一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第三十二章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第三十三章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第三十五章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第三十六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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