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本科毕业仅可报考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医学检验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医学学位者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我校自2012年起正式实施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模式,要求所有录取为医学专业学位人员必须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实践培养要求进行培养与考核,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作为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必要条件。

(四)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要求考生具备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内有“◎”标注。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眼科学专业要求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0,不能无立体视觉。

(六)统招统考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复试时要求提供该证明材料。服务于北京市远郊区县医院的考生,应严格遵守签订的服务协议,至现场报名确认时服务期未满者不能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因考生与单位的协调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而不能录取者,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与具体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办法》

五、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与具体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报名程序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考生届时按教育部要求的时间,即2013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2013年11月10-14日在报名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注意关注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

七、入学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初试

1.初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安排,为2014年1月4-5日。

2.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我校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科目为全国统一考试,外国语科目一律考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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