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治霾效果甚微 委员建议税金专用

制体制,全部从炼厂环节征收后并上缴国库,相关税金在大气污染治理上作用发挥不好,对油品消费大省来说也不尽合理。”

经过连续三次消费税上调,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累计提高了0.52元/升,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累计提高了0.4元/升,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涨幅超过50%。目前,附着在成品油价格里的消费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占比达到成品油价格的45%以上,已经超过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

上述《建议》指出,按照目前的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测算,2015年国家将收缴成品油消费税税金约6185亿元(汽油2820亿元、柴油3365亿元)。其中,通过连续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国家可净增成品油消费税税金1908亿元。

事实上,我国消费税不是普遍征收,仅是面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的消费品征收。通过适当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来抑制能源过度消费,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做法。但在戴晓雁看来,大气污染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燃油造成,而成品油消费税应该直接用于大气治理。 委员建议税金专款专用

高税率抑制消费的环保作用并非立竿见影,上述《建议》则给出了更直接的方式——强化“专款”专用。

目前,我国机动车数量剧增,大气灰霾污染严重,尾气污染在灰霾成因中的贡献率增加,北京、武汉等地的测算占比在22%左右,而成品油质量是造成尾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建议》认为,成品油消费税应更多地用于改善油品质量。燃油所产生的环境污染主要发生在油品消费地,大气污染治理和防控应严格按照“谁消费、谁缴税、谁治理”的原则。

戴晓雁认为,各地大气污染情况并不相同,治理方案也要有差异。《建议》提出,建立成品油消费税返还消费地制度。建议将所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尤其是去年年末以来新增的消费税税金,部分返还至成品油消费地,由地方政府统一用于治理大气污染等环保事业。 对此,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不管是分配给地方还是中央,最大的问题是资金如何使用,消费者是看不到的,而专款专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针对成品油消费税使用的管理监督,《建议》也提议定期向社会公开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返还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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