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
3.2.3 协助总经理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全面推进落实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各项主体责
任。
3.2.4 对公司职业健康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定期评审,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实现职业健康管理持续改
善。
3.2.5 制定公司职业健康经营管理短期、中期、长期规划。 3.2.6 全面、充分识别公司内各作业场所发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申报。
3.2.7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职业危害接触岗位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及时修订,并确保有效实施。 3.2.8 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接触员工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教育效果
进行持续检讨和改善。
3.2.9 通过公告栏、标语、知识竞赛、影视、专项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工作。 3.2.10 对公司内各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价,组织制定相应危害控制措施。 3.2.11 于各职业危害因素发生场所依法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3.2.12 于各化学品存放、使用场所规范设置相应的MSDS资料。
3.2.13 组织开展公司内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危险隐患。
3.2.14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3.2.15 依法推进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3.2.16 发放和管理职业危害接触岗位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2.17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对公司内各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委
托检测。
3.2.18 组织开展对公司内各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3.2.19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公司内发生的职业危害事件、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2.20 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状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2.21 积极配合政府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 3.2.22 国家职业健康相关法律、规范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司内部赋予的其它职业健康
管理职责。
人事部门职业健康管理职责:
依法对公司内全体职业危害接触员工进行职业危害合同告知。 组织职业危害接触员工参加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把职业健康管理绩效纳入员工晋升、晋级的考核范围,对职业健康管理优秀事例给予表彰,对违反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给予惩戒,对职业健康事故责任人给予惩戒。 协助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保证无孕期、哺乳期及未成年员工从事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岗位工作。 及时将职业危害因素禁忌员工调动至合适工作岗位。 生产直接部门职业健康管理职责: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能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新化学品使用需求或其它职业危害因素产生工艺、设备、场所新增需求时,必须报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评价、批准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后方可正式启用。
参与编制、完善本部门管辖范围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落实职业危害接触员工的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督促职业危害接触岗位员工认真遵守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严格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防护实施正常功能。 按时派送部门内职业危害接触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