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志与陆周、黄军昭、李运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

黄明志与陆周、黄军昭、李运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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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武民一初字第279号

民事判决书

原告黄明志。

委托代理人蒙国斌。

被告陆 周。

委托代理人郭庆涛,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苏 晟,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被告黄军昭(曾用名黄明辉)。

委托代理人卓文彦,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运清。

委托代理人韦良斌,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韦晨玉,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阳支公司负责人黄永彪,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焕方,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理赔中心职员。

原告黄明志与被告陆周、黄军昭、李运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阳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宾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1月19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陆晓明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1年4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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