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行政法复习资料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行政权的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
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惯例。
特别行政法是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与原则的总称。
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国家立法机关的主要权利有: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立法权,对政府的政策和行为提出质询,对行政行为进行调查;控制行政机关的人事权、财政权;提出不信任案等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可分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监督行政权的主体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的总称。
行政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性 原则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可以说,在任何一个推行法治的国家,合法性原则都 是其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合法性原则又称行政合法原则。 行政合法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合法不仅指合乎实体法,也指合乎程序法。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它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具体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之上,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3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如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采伐森林”、“合理利用土地”等,5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我国出版的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行政法概要》是在1983年
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学研究起步较晚

行政主体: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3行政主体是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4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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