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学生证事项的通知

学生证补办通知

关于补办学生证事项的通知

各系:

近期学生处对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学生证补办办法较往年略有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要到立即到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遗失。

二、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可到学院学生处团委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连同声明报纸一起交学生处办公室。

三、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

四、学生购票优惠卡如不慎损坏,无法充值,请持原卡到学生处办公室重新购买,每张7元。

五、办理时间:6月14日至18日每天下午2:30-6:00。 2010届毕业生离校时,由各系统一收回学生证,交学生处办公室加盖“作废”章后返还学生留存,同时办理离校手续。学生证如有丢失,由各系统一登报声明遗失,将声明报纸交学生处办公室后,办理离校手续。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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