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编审办法

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编审办法

xxx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编审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和管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工作记录。

第三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的全部过程,并记录与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有关的所有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及其依据。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载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和时间等。

第四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

(三)实施审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四)实施审计过程记录;

(五)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

(六)索引号及页次;

(七)编制人员的姓名及编制日期;

(八)复核人员的姓名及复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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