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郭莉莉) 2011-02-22

山东威达: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郭莉莉) 2011-02-22

积极的作用。

1、2010年3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进行仔细的核查和问讯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没有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也未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公司无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生。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据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于201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我们认为:公司2010年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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