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管理制度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正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四)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五)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 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在开会例会完毕后,文秘部立即把会员考勤表交由会长审核。
(四)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负责人),清点人数,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否则无效;
(五)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会长,团委及相关人员反应;
(六)实施“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团委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七)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部长请假。经准假后方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