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行政人事部。 5、面试: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申请表》,对获得的简历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简历转交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挑选适合的简历,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面试。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面试日程,通知用人部门,并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的动机与工资期望、所学专业及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初试。然后由用人部门经理及项目经理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必要时通过现场操作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深度

及广度。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在《面试情况登记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部门还应与应聘人主管进行咨询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部门正常工作。

6、录用:用人部门决定录用后,填写《员工录用表》,并报请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后,提交给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向应聘人发作出《录用通知》。

7、员工入职:新员工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应提供身份证及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7.1 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发放新员工入职袋,包括《新员工入职手册》、员工

工作职责、有关制度文件及基本办公用品。

7.2 入职当天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发放《员工手册》,员工阅读并签署

《遵守声明》。 7.3 入职当天填写《雇员登记表》。

7.4 入职当天将新员工介绍给用人部门,并在用人部门《入职签到单》上签字。 7.5 在新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为新到员工安排座位、电脑设备、电话机等。 7.6 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上交行政人事部。体检不

合格的,原则上不予试用。

7.7 新员工入职后一个工作日内,更新员工通讯录及部门编制、组织结构图等。 7.8 每周五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8、试用:新员工试用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发试用工资,不足一星期者不发工资。内部招聘的员工免试用期。 9、转正:

9.1 行政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一周,通知待转正员工上交个人试用期总结。 9.2 行政人事部将待转正员工的试用期总结交至所属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事变动表》。 9.3 经首席执行官批准,行政人事部签署《转正通知》。 9.4 行政人事部经理与待转正员工谈话,并发放《转正通知》。

9.5 员工转正当月行政人事部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9.6 员工转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资标准按照招聘时商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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