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爆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和流程
常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并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求得支援,接受指令。
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应急处置的协调联络工作,上传下达。
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医疗救治的指挥、协调、调遣医疗队及病员转诊、转运工作 。
三、监督监监督监监督监监督监测与报告测与报告测与报告测与报告
(一)监督监测监督监测监督监测监督监测:
县疾控中心、卫生局负责开展对全县传染病工作进行日常监管督查和督导;负责抓好对乡镇卫生院日常监测工作。定期深入乡镇卫生院对其作进行技术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整改。
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医院传染病管理现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
(二)报告:
严格执行医院传染病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当事医疗机构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经调查证实出现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时,医院必须在 12时内报告县卫生局或县疾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