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三 大修理及其他工程。利用大修理等资金,更换、修复设备的部分部件、配件,使设备效能得到恢复;对现有工业及民用设施返修和对建筑物的加固修缮、养护、维护。主要包括:

(一) 工业设施大修理。

(二) 设备大修理。

(三) 矿山设施大修理。

(四) 民用设施大修理。

第三章 建设工程管理的分类

第五条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实行A、B、C分类管理法。A、B、C工程分类原则如下:

一 A类工程主要包括:国家、甘肃省批准立项或公司立项的投资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基建、技改工程。

二 B类工程主要包括:公司立项的限额以下的基建、技改及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建筑结构改造、结构大修的建设工程。

三 C类工程主要包括由龙首矿自行承担或者直接委托发包的改造工程、矿山大修工程、设备大修工程、采准工程及其它生产生活急需的小型工程。

第六条 根据公司及龙首矿实际管理情况,AB类工程一般由公司直接招标建设,同时设有工程组来管理。C类工程主要包括大修工程、采准工程和小型技改工程,主要由龙首矿管理

第四章 建设工程管理体系

第七条 建设工程实行主管矿长统一领导,各科室分口负责,分段把关,有机联系,有效制衡的管理体制。

为了加强对工程的管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AB类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组管理制度,一般工程由归口科室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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