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解读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解读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3-02-28 16:14:44

■文/刘军伟 魏利萍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以下简称“营养标签标准”),于2011年10月12日发布,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养标签标注此项工作的实施时间短,任务重,许多食品企业不知道如何下手给自己的产品标注营养标签,笔者作为基层的食品监管、检测人员,利用下文给所有食品企业和公众对此问题进行解读。

目的和意义

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指导和规范我国食品营养标签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卫生部在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国内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根据国家营养调查结果,我国居民既有营养不足,也有营养过剩的问题,特别是脂肪、钠(食盐)、胆固醇的摄入较高,是引发慢性病的主要因素。通过实施营养标签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内容,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选择膳食;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健康;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学宣传有关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对象和范围

(一)预包装食品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本标准规定标示营养标签(豁免标示的食品除外);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也可以按企业双方约定或合同要求标注或提供有关营养信息。

(二)关于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根据国际上实施营养标签制度的经验,营养标签标准中规定了可以豁免标识营养标签的部分食品范围。鼓励豁免的预包装食品按本标准要求自愿标识营养标签。豁免强制标识营养标签的食品如下:

1.食品的营养素含量波动大的,如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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