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学期免学费、助学金发放通11知

关于2013年春季学期免学费补助金和国家助学金

发放的通知

德育处、财务结算中心、各班主任、各基础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云财教【2013】28号)文件《关于下达2013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预算的通知》和云财教【2013】28号文件《关于下达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补助金预算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现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春季学期免学费补助金及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对象及标准

1、免学费发放对象及标准

我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数的15%进行评选)。免学费的补助标准与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相同,每学期1000元。

2、助学金发放对象及标准

(1)、发放对象

2011级全部在籍在校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2012级的发放对象为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标准为:85个贫困县区农村(不含县城)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其余包括城市户口以及85个贫困县区以外的农村户口均按照20%的比例享受。

(2)、补助标准

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按照每年每生平均1500元的标准执行,即750元/学期。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免学费材料:一是学生申请,申请免学费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递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1、农村户口及县镇非农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城市户口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等)。

(二)、助学金材料:对2011级学生:需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进行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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