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粮国税观后感

皇粮国税观后感 上周课堂上,我们观看了《皇粮国税》部分片段,回去后,我观看了完整的内容。它系 统阐述皇粮国税历史,展现税费改革成果,揭示新农村建设进程。皇粮国税是中国民间对农 业税流传已久的一种习惯称呼。 作为最古老的税种, 农业税在中国数千年的农业社会中一直 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农民承担税负的轻重甚至成为朝代兴衰的晴雨表。 在其他国家的历史上, 也可以解读到同样的规律。 新中国成立以后, 农业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是国家财政的重 要来源,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原始积累。2005 年 12 月 29 日,全国人大常委 会通过决议,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在中国存在了四千多年的农业税就此 终结了。 下面我就从以下几方面谈谈我对取消农业税以及现阶段我国税负水平的感想。 一,皇粮国税的历史 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 唐朝初年,实行了“租庸调”法。安史之乱后,杨炎提出了两税法,包括“量出为入”、“户无 主客,以现居为簿”等内容。“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予人,量出以制入。” 杨炎这一“量出为入”的财政原则,可以说是当时一大创举。但是,财政支出总量当时难以把 握,所以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还是没有到了宋朝,王安石变法调整了不合理的 宋代徭役征调 制,规定当役人户可以出钱代役,由政府另雇人。此法将徭役转化为税收,是税收制度的进 步. 明朝后期,张居正提出了“一条鞭法”,把明朝前期繁重的赋税徭役合并折银征收,同 时以州县为单位计算田数和人丁, 按田亩征收。 “一条鞭法”是中国赋税史上的一次重要转折, 使赋税制度趋于简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兼并的速度,同时增加了国家的收入。可是, 它同样不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明末, 人民的负担更重了。 清朝雍正年间, 实行了“摊 丁入亩”,它将人丁税并入土地税,将税与农民负担能力直接挂钩,比以前更为公平。实行 地丁合一,取消了丁口编审,也使农民的人身束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是我国农业税的 一次重大改革。 如果从公元前 594 年鲁宣公颁布“初税亩”算起, 农业税在我国已走过 2600 年的历史。 二,历史的分水岭 历史将铭记这一刻:2005 年 12 月 29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终于走进了历史博物 馆。现实研究:中国具备了取消农业税的条件和能力。 有能力取消农业税,是因为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以工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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