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浅论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截至2012年上半年,中国现有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近13.9万处。其中基督教教堂、聚会点约5.6万处,伊斯兰教清真寺约3.5万处,佛教寺院约3.3万处,道教宫观约9000处,天主教教堂、会所约6000处。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为落实这一精神,就要充分认识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并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的平台,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文化教育、城市化建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这对于开展健康的宗教活动,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社会体制,以及与之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是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是顺应时代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宗教活动场所社会功能和作用的特殊性 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举行宗教仪式和进行相关活动的地点,具有传播宗教文化,渲染宗教气氛,陶冶宗教感情和净化人心、美化环境等综合性的社会功能,同时还具有道德教化、心灵抚慰、稳定团结、慈善公益、对外交流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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