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听课制度
听课观课制度
听课节数:
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校长可随时到班听“调研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2、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
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