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0年
南开大学法学院2013年
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南开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1980年开始招生。现有教职工73人,专任教师56人,教授20人,副教授 22 人,讲师 14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3人,占教师总数的94.8%,其中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博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学、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9个专业招收研究生)。 南开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法律职业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培养工作贯彻专门性培养、专题性教学、自主性选课、互动性研讨、职业性素质教育的原则,设有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事法务三个法务方向。在教学方式上,强调教师根据培养计划中课程体系选择相关主题进行深化主题的教学,师生共同参与研讨,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6月20日---7月10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于6月20日至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1mpi.com),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