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钢筋劳务承包合同(完成)

钢筋劳务承包合同,值得看看哦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 钢筋工程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0.00以下基础,±0.00以上主体施工及零星构件的施工。

二、承包内容:

钢筋工程 ㈠、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作范围:地下室、主体结构、预制构件、装饰构架梁及线条、屋面保温混凝土保护层中钢筋、地下室底板及顶板细石混凝土找坡中钢筋等工程中所涉及的钢筋制作及绑扎

2、工作内容:图纸及变更联系单、图审纪要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及钢筋的材料水平运输(从成型场地至绑扎点)、钢筋的垂直运输(现场有塔吊)、现场投料、绑扎、垫块制作及安放、现场调整校正钢筋、安装及拆除柱筋卡、负筋保护架、每个施工段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多余钢筋的整理回收、废料再加工利用、钢筋的质量验收、现场文明施工(包括配合甲方等上级检查单位的各种验收)等钢筋工程内(但不局限于上述工作范围)的一切工作内容,浇注地下室及楼层混凝土看钢筋、产品保护等全部操作过程。钢筋电焊(除电渣压力焊及闪光焊外)的全部工作内容,提供钢筋加工机械。

㈡、工作要求:

a、完全按照项目部及广西一建、区内、桂林市相关的质量、安全、文明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进行施工。

b、所有乙方全体施工人员在甲方现场管理的合理、正常要求下,有义务、有责任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示进行施工,不可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争执、吵架,更不允

许集众闹事、斗欧等,否则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全部工程款且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c、施工队组按项目管理人员的领料单领料(但绑扎钢筋的工具:扎钩、橇棍、大锤等均由队组自备)。加工钢筋用的大型机械、其余小型工具均由乙方自备并自行管理。 d、绑扎用的扎丝由乙方负责购买、加工,但必须为合格产品。

e、加工过程中要保证大梁箍筋的高度要保证最上一层的负筋保护层厚度在15以上,即大梁箍筋高度应适当减小,梁侧的保护层亦同时要保证。大直径(φ12以上)钢筋

若有短截头钢筋,要与长钢筋对焊好后方可再制作、加工,仍有剩余,与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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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作要求:包括盘圆钢筋调直及图纸、图集上表现的各种规格、形状等钢筋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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