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研讨稿2015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稿 2015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 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是新时期对严以用权的最好解 释和最根本的要求。 在古代汉语中,“权”字具有多种含义。据《广雅·释器》的解释,“锤谓之 权”,“权”指一种测定物体重量的器具。它的主要意义都与重量、度量衡相关。 由于“权”字与物之重量相关联,因而它被引申,喻指“权势”“权贵”“权柄” 等某种政治、经济方面的优势力量,并表明这种力量能够起到制约他人的作用。 现代意义上的“权”,就是从衡器引申为动词并获得“在审度之后作出决定”的 含义而来的。 事实上,权力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双重本质:一方面权力作为社会活动的 管理调节职责,是其职能本质;另一方面,权力作为人们利益谋取和维护手段,是 其利益本质。原始社会没有阶级存在,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是一致的,权 力的职责作用是全社会性的,权力的利益作用也是社会性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和阶级的出现,权力状况发生变化,出现了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的分化与 对立,这种分立状态使得权力只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而权力本身也直接变为少 数掌权者谋取私利的手段。随着剥削制度被推翻,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生产资料 公有制,阶级趋于消亡,权力成了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权力属于全体人民所共 有,人民成了权力的主体。换句话说,权力失去了它作为少数人谋利手段的性质, 成为为全社会人们谋利的手段;虽然掌握和使用权力的依然是处于管理职位上的个 别社会成员,但权力不归这些个别成员所独有,而只是他们履行社会义务的职责。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稿2015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稿2015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