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龙首矿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龙首矿建设工程的管理,实现对建设工程的立项、投资、质量、进度、验收、结算的有效控制,结合公司及龙首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安全措施、大修理工程及其它建设工程根据龙首矿及公司管理体制按照科室职能划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龙首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第二章 建设工程的基本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建设工程包括:
一 基本建设工程。以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具体包括:
(一) 为扩大生产能力和开发新产品以及提高职工文化生活水平而实施的新建工程。
(二) 为扩大和增加生产能力对现有生产系统进行的整体性或局部性建设,如增加分厂、矿山、主要生产车间等扩建工程。
二 技术改造工程。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实现以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的更新改造工程。具体包括:
(一) 对原有工艺、设施和装备所实施的技术改造,以挖掘生产潜力、维持或扩大生产能力。
(二)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生产能力及安全性能。
(三) 环境保护,治理“三废”污染或综合利用。
(四) 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五) 促进设备更新换代。
(六) 推行现代管理技术,提升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