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指挥信息和疏散体系建设为防空防灾一体化打好基础

加强指挥信息和疏散体系建设为防空防灾一体化打好基础

访谈直播:专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陈灿辉副主任和指挥通信处处长林增金。 时间: 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8时30分

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体系是人民防空的中枢神经系统,疏散体系是城市综合防护能力的组成部分,加强人防指挥信息和疏散体系建设,是推动防空防灾一体化的重要环节,人防指挥信息和疏散体系建设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3月16日上午,就与有关部门和百姓相关的一些问题,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互联网“在线访谈”栏目主持人卢汉欣专题采访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陈灿辉副主任和指挥通信处处长林增金。欢迎网民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主持人](08:30)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本期福建人防网站的在线访谈。本期在线访谈由我们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陈灿辉副主任和指挥通信处林增金处长参与访谈。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所需的线路、电路、频率和值勤用电保障有什么规定?这个问题首先请陈副主任给大家回答一下。

[陈灿辉](08:32) 在我国,人民防空通信网是组织指挥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的主要保障系统,使用人民防空警报网是发放和传递空袭信号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手段,用其他网络,如电信网、电视广播网传递空袭信息只是辅助手段。事实证明,只有建设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才有条件及时、准确地发放和传递空袭信息,实现有效指挥,才能减轻空袭带来的伤亡和损失。为此,《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所需专线、中继线、电路,电信部门应当优先予以保障。无线电管理部门对人民防空专用的无线电频率,必须予以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值勤用电,由电力部门提供保障。”《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闽委发[2001]17号)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通信网、警报网以及发放警报信号所需的电(线)路、频率和战备用电等,广播、电视、电信、无线电管理、信息产业、电路等部门和单位要优先予以保障,并按国防战备标准价格给予优惠;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平时安装、维护通信警报设施,组织人民防空演练等,有关部门要提供便利。” 这里涉及三个方面问题:

一、通信、警报网建设所需专线、中继线、电路保障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所需的专用线路、电路,它与电信公众网相联通,是保障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的必备条件,由电信部门负责保障。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通信、警报建设中所需的线路、电路与其他部门、单位建设发生矛盾时,电信部门有权中止对其他部门、单位的保障,优先保障人民防空建设的需求。

二、专用的无线电频率保障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用于建立人民防空专用通信和警报所需的无线电频率,它专门用于保障人民防空指挥和警报发放,其他部门不得占用。人民防空专用通信所需的无线电频率由无线电管理部门予以保障。

三、通信、警报值勤用电保障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值勤,在平时,是使人民防空保持一定戒备水平的重要手段。在战时,是确保空情信息和警报信号及时、有效传递的关键环节。因此,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安排的通信、警报昼夜值勤所需的用电,电力部门应当提供保障。

[主持人](08:40)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安装有什么规定?

[陈灿辉](08:41)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是由国家定点单位生产,对安装和检查有特殊要求,因此,只能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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