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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安徽美术作品大展 版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根据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通知,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安徽省美术家协会研究决定共同主办《第五届安徽美术作品大展 版画作品展览》,现将该展览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安徽省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委会 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芜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芜湖市美术家协会 安徽顶峰教育集团

三、协办单位: 芜湖市青年美术家协会 四、展览组委会(以姓氏笔划为序): 主 任:阮传华、班 苓

副主任:纪 念 、师 晶、汪炳璋、张国琳、高 飞、夏云兴、 童兆源

秘书长:童兆源

委 员:江 冰、纪 念、师 晶、陈志精、汪炳璋、李 雷、余 超、 张国琳、周 路、胡卫平、高 飞、夏云兴、班 苓、 童兆源、谢海洋 办公室主任:余 超

办公室副主任:朱德义、白启忠、程 奇、赵 凯 五、展览时间:2014年6月25日——30日 六、展览地点: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馆 七、参展作品要求: 1、凡自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参展。

2、作品尺寸(指画面部分)不得超过180厘米(高)╳ 120厘米(宽)。 3、不展出版画原版。

4、作品自行装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作品镜框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版种、尺寸、创作年月、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5、作品由各地市美协或版画艺委会集中送达,也可个人送件;送件时各地市附送作品详细登记表(注明作者、作品题目、版种、尺寸、创作年月、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6、每件作品收评审费50元,与作品一并送交。 7、作品需准备电子版同时送交。 八、展览规模及待遇:

1、评委由省美协版画艺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出入选作品160件,其中评出48件优秀作品参加第五届安徽美术大展获奖作品展和金、银、铜奖项的评选。并由省美协第五届美术大展评审委员会从优秀作品中,根据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对各省(版画)设定的分配数,选出作品送交全国美展版画展区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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