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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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纬

浅议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 蒋洵 摘要渎职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一样,是伴随国家公权力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严重的腐败犯罪,常常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对认定渎职犯罪,从严打击渎职犯罪都有着十分巨大的意义。在本文中,拟从最新出台的( (最高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出发,分析认定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的意义,讨论认定“恶劣社会影响”的原则、标准和实施主体,最后得出认定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的方法。 关键词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中图分类号: D 9 2 4 情节作者简介:蒋洵,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2 . 0 7 3 - 0 2

日前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

刑罚是惩处犯罪的最有力的武器,渎职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同。“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是分析和评估渎职犯罪社会危害程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虽然明确了渎职犯罪的不同,渎职行为主体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大小和应受刑罚轻重也不定罪标准,但其依然存在着一些原则性条款,其中“恶劣社会影

响”这一表述依然较为笼统和模糊什么是“恶劣社会影响”,各度的一个重要途径: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不同,渎职犯罪的量刑部门认识不一致,说法不统一,使司法实践操作产生了一定的困幅度也不一样。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和《解释》第一条规难。明确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有利于这一解释更好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恶劣社会影的实施,也有利于司法实践中更好的定罪和量刑。 一

响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的法律渊源

2 0 1 2年 1 2月 7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 了《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以下此可见,“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有利于渎职犯罪社会危害程度可以为渎职犯罪量刑提供科学的依据,使量刑的简称《解释》 ),该解释于 2 0 1 3年 1月 9日起开始施行。《解释》第的分析和评估, 一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质量得到保证。 三、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认定的方法

.

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 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i第二款第

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对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有很

四项规定,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大的推动作用。那么,如何才能得出“恶劣社会影响”认定的方法 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其中“恶劣社会影响”这一表呢?笔者认为,要得出“恶劣社会影响”认定的方法,需要从“恶劣述,在2 0 0 6年 7月 2 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 渎职侵社会影响”认定的原则入手,分析“恶劣社会影响”认定的标准,探讨“恶劣社会影响”认定的实施主体。 (一) - i k定的原则

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中也曾经出现。 该规定中指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予立案。 二、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认定的意义

《解释》第一条第一款除了第三项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外,还规定了第一项造成死亡 1人以上,或者重伤 3人以上,或者

“恶劣社会影响”,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致,说法不轻伤 9人以上,或者重伤 2人、轻伤 3人以上,或者重伤 1人、轻统一,侦查部门、公诉部门以及法院之间有着不同的解释和认定, 伤6人以上;以及第二项造成经济损失 3 0万元以上这两项危害

容易导致执法出现偏差。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认定对渎职 后果。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渎职犯罪的量刑年限应当

犯罪的定罪、量刑都有很大的意义。 (一

)有利于定罪

与渎职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而《解释》中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恶劣社会影响”的刑罚处罚和《解释》第一条第一

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特征。一股的款第一、二项造成人身伤亡和巨额经济损失的刑罚相一致。因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并不都构成渎职罪,只有那此,“恶劣社会影响”的社会危害程度和《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些因为渎职行为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即渎职犯罪的危害后果表现为公共财产、国 一

二项造成人身伤亡和巨额经济损失的社会危害程度也应当是

致的。即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应当与法律规定的人身伤

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规定》和《解释》明确了哪些渎职 亡、巨额经济损失的社会危害程度相等同。综上所述,笔者可以 案件符合立案标准,哪些渎职案件构成犯罪。探讨这两个规定中得出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认定的原则——具有与法律规定关于“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有利于进一步认定渎职行为的危害性程度,从而判断该渎职行为是否达到渎职犯罪的范畴,是否需要适用刑罚J J u以打击。 (二)有利于量刑

的人身伤亡、巨额经济损失相当的社会危害程度。 (二)认定的标准

要得出“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标准,必须先得出“恶劣社会影响”的概念。要得出“恶劣社会影响”的概念,必须以“恶劣社会 7 3

浅议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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