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清扫制度

粉尘清理制度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佛山市木之艺家居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作业车间。 3职责

3.1 生产经理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生产班组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管理规定

粉尘日常清扫由生产班组按岗位完成,生产部经理监护。生产班组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一次,时间为当日生产任务结束后半小时,此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5清扫人员要求

5.1生产现场人员要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及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5.2坚决禁止酒后上岗、迟到早退。

5.3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

5.4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不准穿短袖、短裤及化纤制品服装。

5.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做好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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