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屋议定书

The Nagoya Protocol on 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

取得與利益分享名古屋議定書

(The Nagoya Protocol on Access to Genetic Resources and the Fair and Equitable Sharing of Benefits Arising from their Utilization to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

第1條 目標

本議定書之目標係為公正且公平地分享利用遺傳資源,包括通過適當取得遺傳資源及適當轉讓相關之技術,所產生之利益,同時顧及對該等資源及技術之所有權利,並提供適當之資金,進而得以保護生物多樣性,並永續地利用其組成部分。

第2條 用詞定義

《公約》第2條對於用詞之定義適用於本議定書。此外,為本議定書之目的: (a)“締約國會議”是指《公約》締約國會議; (b)“公約”係指《生物多樣性公約》;

(c)“利用遺傳資源”係指對遺傳資源之遺傳和生物化學組成進行研究和開發,包括通過使用《公約》第2條界定之生物技術。

(d)《公約》第2條所界定之“生物技術”係指使用生物系統、生物體或其衍生物之任何技術應用,爲特定目的而製作或改變之產品或程序。

(e)“衍生物”係指由生物或遺傳資源之遺傳表現形式或新陳代謝產生之、自然生成之生物化學化合物,即使其不具備遺傳之功能單元。 第3條 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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