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职改办[2004]7号
甘职改办[2004]7号
甘职改办[2004]7号
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
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
各市 (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了在职称评审中客观、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按照国家人事部和一些国家行业主管部委联合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对论文的要求,并根据《甘肃省评定职称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试行办法》(甘职改办[1998]07号文件)在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近几年来一些学术期刊的变化情况,现就我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学术刊物级别的认定制定如下办法。
一、职称评定中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要求
(一)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聘任副高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