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家司法考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基础复习资料

2011国家司法考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础复习

资料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四次重大创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三者统一”与“三个至上”的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

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

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是指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臵的社会状态。

法治理念是对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反映,它根植于一国法治实践之中,反映法治现实,对法治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在国法治事业的兴衰成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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