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章程

江西省泰和县万合中学

九二届(四班)同学会章程

(如有修改建议,请另启文说明,并将修改意见发回邮箱,供召开会员会议时修改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会名称:万合中学88级及89级暨92届初中同学会。

第2条 万合中学88级及89级暨92届初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江西省泰和县万合中学88级及89级暨92届初中〔包括辍学、转学、复读)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3条 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

第4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5条 同学会的联谊事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 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6条 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7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8条 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9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

第10条 建立同学会QQ群,使QQ群成为会员之间及与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11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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