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 号—采购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 号—采购业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合理采购,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采购,是指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企业采购业务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造成库存短缺或积压,可能导 致企业生产停滞或资源浪费。
(二)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招投标或定价机制不科学,授权审批不规范, 可能导致采购物资质次价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
(三)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可能导致采购物资、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第四条 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统筹安排采购计划,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 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 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第二章 购买
第五条 企业的采购业务应当集中,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以提高采购业务效率, 降低采购成本,堵塞管理漏洞。企业应当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重要和 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企业除小额零星物资或服务外,不得安排同一机构办理采购业务全过程。
第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 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门的请购部门,对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并 进行归类汇总,统筹安排企业的采购计划。
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并 根据市场变化提出合理采购申请。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应先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由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审批后,再行办理请购手续。
第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确定合格供应商清单,与选定的 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建立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对供应商提供物资或劳务的质量、价 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其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实时管理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 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
企业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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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大宗采购应当采用招标 方式,合理确定招投标的范围、标准、实施程序和评标规则;一般物资或劳务等的采购可以 采用询价或定向采购的方式并签订合同协议;小额零星物资或劳务等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 买等方式。
第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采购物资定价机制,采取协议采购、招标采购、谈判采购、询比 价采购等多种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最大限度地减小市场变化对企业采购价格的影响。 大宗采购等应当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其他商品或劳务的采购,应当根据市场 行情制定最高采购限价,并对最高采购限价适时调整。
第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确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价格等情况拟订采购合同,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