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质量控制标准

放射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办法

一、放射学科组建的基本要求

1、从事放射诊断及投照人员素质要求:放射诊断医师必须为本专业或者临床专业大中专毕业,经过临床及本专业培训(1年以上),且要求有医师执照及执业注册证书方可从事放射诊断医师工作,技术投照人员原则上要求为本专业毕业人员,特殊情况医学相关专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1年以上)如能胜任工作可适当放宽;三级医院必须有副主任及副主任以上职称的诊断医师和主管技师及主管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

CT或MRI诊断医生和技术员必须有相应的上岗证;开展CT或MRI检查,根据病情,需要增强者,必须开展增强扫描,并要求有相应的抢救设备及抢救程序。CT或MRI开诊时相应的医生及技术员必须在上级或同级医院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有进修合格证

2、仪器设备及场地要求:放射设备要求如下:

三级医院:①全身各部位透视、摄影应备有多台普通拍片机,CT断层设备、移动式床旁拍片机;②能开展胃肠道、胆道及泌尿系造影:应备有多功能胃肠机;③应配备PACS系统,实现临床、医技资源共享。④能开展大血管造影技术及介入性放射技术:应备有大型心血管检查专用X光机及其他辅助设备,如高压注射器、快速换片机或快速数字化采集处理设备。二级医院:①全身各部位摄影:应备有多台普通拍片机;②胃肠道造影、胆道及泌尿系造影设备,应备有胃肠造影专用X线机;③透视设备:应备有X线透视机。一级医院:①全身各部位摄影:应备有多功能拍片机;②透视X线机。

机房及机房要求:根据放射防护要求:100mA及100mA 下X线机机房面积应大于25m2,100mA 以上X线机房应大于36m2,双机头X线机房应以两台X线机作要求,机头距墙体距离应大于2m,带有多功能床及其他附属设备,如快速换片机,高压注射器等,应适当扩大机房面积,机房内不应有非相关家具及器物,机房四周X线防护应大于0.5mmPb当量,控制室面积应能满足日常工作及机器维护要求,周边防护应大于1mmPb当量。

暗室及暗室要求:暗室使用迷路,室内装备通风干燥设施,对于手洗片暗室要求有专用水池及进出水设施,暗室面积要求不小于15m2,红灯操作台大于2m,自动洗片机隔室安装,不能隔室安装的要求装备专用排风管道。

3、完善的科室管理制度

①各级岗位责任制度(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士、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及技士),有考勤薄;②透视工作制度;③诊断报告书写制度;

④暗室工作制度;⑤X线机操作及保养制度;⑥差错事故登记及分析制度,有登记分析薄;⑦储片室工作制度,借片、还片制度;⑧财产保管及经济核算制度;⑨科室会议和学习制度;⑩交接班制度及质量控制制度等等。

1

放射质量控制标准的相关文档搜索

放射质量控制标准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