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2011年)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清浦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逐步建立和平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体系,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并指导和督促辖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站,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绩效优先的原则。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政策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补助经费使用监督,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服务章程不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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