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三访三评”实施方案

“三查三访三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两办”督查室、作风办、项目办、“两代表一委员”、行政效能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采取突击暗访的方式进行。

三、“三查三访三评”的结果运用。

1、通过“三查三访三评”,比选产生3个“作风建设满意部门”,3个“环境建设标兵单位”,3个“项目建设先进集体”,1个“作风建设最不满意的科室”,1个“环境建设最不受欢迎的单位”、1个“项目建设最不负责的部门”。对“三查三访三评”中产生的“作风建设满意部门”、“环境建设标兵单位”、“项目建设先进集体”,报县委、县政府表彰。对 “作风建设最不满意的科室”、“环境建设最不受欢迎的单位”、“项目建设最不负责的部门”的领导班子要予以集体诫勉,直至改组;对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直至免职撤职。

2、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贵州省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办法》严肃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警示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和从严问责,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对不是县直属单位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处理或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中共桐梓县纪委 桐梓县监察局

2011年3月29日

主题词:作风环境效能建设 “三查三访三评”△ 实施方案

中共桐梓县纪委办公室 2011年3月29印发 报:市纪委 市监察局 县委 县政府

共印150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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