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波宁海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2012年宁波宁海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2012年宁波宁海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内容如下:

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实行分类入学,招生对象分三大类。第一类:城区户籍学生。初一新生为跃龙、桃源两街道及原双峰乡户籍生。小学一年级新生为8所小学学区户籍生。第二类:无城区户籍,但新生父母已在城区购房,并持有房产证的。第三类:(1)宁海籍新生父母既无城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的,但已在城区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含历史档案证明)及税单2年及以上者。(2)宁海籍新生父母既无城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的,但一方已在城区务工3年以上,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单的;或者父母双方在城区共同务工2年以上,并都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单的。

其中,第二类、第三类对象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以所属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审核出具的查验证明为准。同时,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

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将实行划片与摇号的方法。第一类、第二类对象根据新生提供的房产证,按所在区域划片就近入学,不得参加摇号。如果第一类对象无房产的,由招生操作小组根据城区学校招生情况,结合新生提供的租房区域,在第三类对象摇号结束后,相对就近安排就读学校。

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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