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6-058工作联系单-关于进一步明确网点柜员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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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分行

关于进一步明确网点柜员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号:20090626-058号 签发人: 王炎 焦华 各二级分行,西安各城区支行,省分行营业部,西安市郊区支行管理部(西安长安区支行):

为进一步规范营业网点业务管理,明确柜面劳动组合模式,合理设置柜员岗位,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省分行会计部和个人金融部经讨论研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陕西省分行柜面劳动组合调整指导意见(试行)》(建陕函(2008)2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关于营业网点柜员设置的原则性要求主要针对前台营业网点。

信贷部门、金库中心、运行中心等后台管理(或后台营运)部门的柜员设置应按照《柜员卡管理作业指导书》(建陕发〔2006〕82号)以及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二、根据总行的原则性要求,各营业网点应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分离前后台柜员,进一步压缩复合柜员(兼办前后台业务的柜员),尽量由A级或B级授权柜员(主管级A级柜员除外)兼任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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