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证人证词.2

安徽省原民办教师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

序号:9

证 人 证 词

证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工 作 单 位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证明内容

我与被证明人 系 关系。我证明被证明人

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

教 年级 班 课程。另有 、 可以证明。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或按手印)

年 月 日

说 明:

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

他学校领导、同事、学生、乡镇干部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

工作接触的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 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

人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

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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