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服务收费项目标准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服务收费项目标准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服务收费项目标准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服务收费项目标准

1、 本费率表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以《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中华

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第8号)、《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年第11号)、《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交水发[2000]156号文)和《广东省港口收费规则》(粤价[2000]26号文)为基础,结合本港实际和港口市场制定。

2、 本费率表适用于在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作业的港口收费。自2008年

2月1日零时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开始装/卸的船舶货物。

3、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有权在不同时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市

场变化和港口装卸成本,对本费率进行适当的调整。

4、 本费率表未明确港口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港口收费规则》(粤价

[2000]26号文)、《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第8号)、《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年第11号)和《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交水发[2000]156号文)执行。

5、 本费率表已公布在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网站:www.1mpi.com.

6、 本费率表由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若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业务发展部。联系方式:电话:82256211,82256222;传真:82256221;邮箱:marketing@gct.com.cn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你可能喜欢

  • 世界海运
  • 集装箱码头业务
  • 费用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
  • 流程文件
  • 进口集装箱
  • 物流操作流程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