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浅谈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摘 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高校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反腐任务日益艰巨的新形势下,以创新的思路抓好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从而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

[关键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坚决惩治和有效地预防腐败,是我党必须始终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教育领域一直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高校在这其中更是重中之重。这种特殊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高校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也是新时期实现人才强国战略的培育基地。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p( 一 )廉政教育制度不完善

腐败现象的产生,源于人性中的贪欲膨胀,以及在思想上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自我修养及改造。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其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和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高校也成为了腐败侵入的领域,在一些范围内还呈现出多发的态势。高校作为开展高等教育的神圣学府,在一些人的思想认识中,缺乏对高校腐败问题的警惕性和预见性,从而淡化了对高校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忽视不正之风对高校干部的侵蚀,导致不少领导干部在反腐败问题上存在着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对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不足。有的同志把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深化高校体制改革割裂开来,致使反腐倡廉工作落不到实处;有的同志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思想认识模糊,缺乏纪律观念,背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逐步形成贪污腐败、奢侈浪费等问题。正是这些思想认识方面的偏差与错误,使高校中少数人不能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私欲膨胀,从而滋生了腐败心理,导致出现了违法违纪的行为。

(二)制度建设不完善,管理滞后

主要体现在:一是制度创设不科学。制定制度的人既是制度的执行者,又是制度的约束者,制度难免会出现不公正。二是制度创新没有与时代发展同步,不能查漏补缺,预警防控制度不能科学地构建,体制上的缺陷导致了管理上的滞后。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管理机构及管理者的缺位;二是一些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三是忽视对权力运行环节、重点领域等防腐措施的建立和创新。这些管理上的滞后严重地影响着高校反腐的进程。

(三)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目前的高校管理体制导致了高校内部管理上形成了一个小社会,具有了相对的封闭性,内部的行政管理处于一种没有有效监督管理机制的状态。尽管高等教育法中规定,高等学校要通过由教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而有一些高校,校务不公开,教职工连最基本的知情权都得不到保障,更不谈不上参与管理。所以尽管学术委员会、教代会等机构在高等院校普遍存在,但在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上,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往往是走过场,流于表面形式,领导一言堂往往取代了民主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往往隶属高校党委领导,这种监督体制是专职监督工作的下级要在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难以独立发挥对领导的纪检监察作用,所以导致腐败分子长期违法乱纪而无法发现,等到最终暴露时,发现的问题成堆,涉及众多的部门和人员,既给学校造成了严重的损

浅谈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