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设 备 巡 视 检 查 制 度
变配电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第一条 变配电站值班人员应定期对变配电站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以备查考。
第二条 变配电站应制订周期性设备巡视检查路线,且用图形表示。
第三条 变配电站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下列规定的设备巡徊检查:
1、交接班时,按交接班制度规定检查。
2、每日高峰负荷时,检查设备的接触点是否过温、发热。
3、每日14:00—15:00检查过温、过载、油位、油色。
4、每日21:00—22:00闭灯检查有无放电和接触不良。
5、每日6:00—8:00检查有无绝缘闪络。
第四条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特殊性巡视检查:
1、高温季节和高峰负荷期间;
2、气象突变(如大风、大雾、大雪、冰冻等)及雷雨季节特别是雷雨后;
3、新设备或停运设备及经检修、改造后的设备在投运行72h内;
4、新发现缺陷,且该缺陷有发展,可能威胁安全运行时;
5、保护装置动作,事故跳闸后。
第五条 巡视方法:看、听、闻、触(验电棒、试温片等)。
第六条 变压器巡视检查项目
1、检查变压器的音响是否正常。
2、检查油温是否超过允许值。
3、检查油枕及气体继电器的油位和油色,检查各密封处的无渗油和漏油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