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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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规范运作及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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