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账务处理等01

来料加工业务账务处理实例(上)

[基本资料]

英达进出口贸易公司2000年7月执行已签订的氧化钼来料加工合同。日本三野株式会社提供氧化钼原料10吨,加工成钥铁后出口日本,加工比例为5:1。氧化钼按合同规定作价10万美元,钼铁外销价12万美元。英达公司支付钼铁国外运保费1000美元,国内运杂费50000元人民币,按出口货值3%收取手续费。当月1日美元汇价为:卖出价8.4元/美元,买入价8.3元/美元,中间价8.35元/美元。

1、代理业务——由工厂企业直接承担合同责任

外商来料时,根据海关进口单证作账务处理为:

借:材料物资——日本三野——氧化钼 840,000

贷:应付外汇账款——日本三野 840,000

如果外商来料不计价时,在表外科目记:

借:外商来料——日本三野——氧化钼 10吨

贷:拨出来料——日本三野一氧化钼 10吨

拨料给工厂加工时,根据出库单作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富兴工厂 840,000

贷:材料物资——日本三野——氧化钼 840,000

如果外商来料不计价时,在表外科目记:

借:拨出来料——富兴工厂——氧化钼 10吨

贷:外商来料——日本三野——氧化钼 10吨

加工账务处理等01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