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教育改造模式

“5+1+1”教育改造模式下的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新思考

时间:2011-12-28 06:45来源:未知 发布:佚名 点击:

“5+1+1”教育改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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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按:“5+1+1”教育改造模式的提出与实施已经两年,全国监狱系统对该模式进行了深入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但主要方向比较集中的在罪犯的教育改造领域,而忽略了占据罪犯改造大多数时间和空间的罪犯劳动改造领域。因此,笔者结合监狱工作实际,通过对“5+1+1”教育改造模式内涵的分析,侧重研究该模式对罪犯劳动改造的意义和要求,突出罪犯劳动改造工作在“5+1+1”教育改造模式下的主动性调整措施,旨在充分发挥劳动改造手段固有的改造功能,促进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5+1+1”教育改造模式劳动改造

“5+1+1”教育改造模式,是司法部在新时期提出的一项重要的改造罪犯的工作措施,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发展和提升,对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5+1+1”教育改造模式的提出与实施已经两年,全国监狱系统对该模式进行了深入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但主要方向比较集中的在罪犯的教育改造领域,而忽略了占据罪犯改造大多数时间和空间的罪犯劳动改造领域。

罪犯劳动改造作为罪犯改造的基本手段之一,是以生产劳动为形式的刑事强制性活动,是监狱执行刑罚中的基础性活动;担负着培养罪犯正确劳动观念、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的历史使命。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监狱生产经营与罪犯劳动教育不协调统一,罪犯劳动时间长、劳动量大、安全事故相对较多,使得部分监狱管理者模糊了对劳动改造的认识,片面的认为——罪犯劳动生产成了众矢之的,劳动改造工作处于非常尴尬的处境,成了制约罪犯改造质量提高的罪魁祸首!在全面推行“5+1+1”教育改造模式的今天,如何调整罪犯劳动改造地位,使之恢复其固有的改造功能,如何协调各个改造手段之间的关系,统一并进,已成为提升监狱管理水平,促进罪犯改造质量提高所面临的刻不容缓的问题。

一、“5+1+1”教育改造模式的深刻内涵

2009年11月17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监狱应当坚持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教育、1天休息。罪犯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劳动时间不超过40小时。”从而形成了旨在提高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质量的“5+1+1”教育改造模式,“5+1+1”模式破解了制约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瓶颈”,这一新模式不断的在监狱管理教育罪犯的实践过程中得到了论证和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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