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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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
(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鼓起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四)契约优先性。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三、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