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1-04-18

海 利 得: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1-04-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作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利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海利得《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广发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海利得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交流;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审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海利得内部控制的相关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海利得自发行上市以来,已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高级管理人员的推选、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同时,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前都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和咨询,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及实施,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监督。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内审部,制定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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