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本科论文规范(修改)

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

一、毕业论文的基本结构

1. 前置部分:包括封面、任务书、中、英(外)文摘要和目录页。

2. 主体部分:包括引言或绪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致谢。

3. 指导记录表:包括五次指导意见及指导方式。

4.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单:包括指导教师评阅(审)意见、成绩;评阅(审)人

意见、成绩;答辩委员会意见、成绩;综合成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二、毕业论文前置部分内容的基本要求

1.封面:封面应有论文名称、学校、系、专业、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和完成时间。

(详见论文样本)

2.任务书:毕业论文任务书是论文任务要求的唯一依据,其内容包括学生姓名、

专业、年级、论文题目、论文的主要内容、本课题的目的、意义和国

内外研究概况、完成论文的条件、方法、措施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指导教师意见及建议、指导教师和系主任签名。

3.中英(外)文摘要: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

性和自含性。中文摘要一般不少于400字,并译成英(外)文。

4.关键词:应选择3-5个词作为关键词,以显著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

方。

5.目录页:目录页由论文的章、节等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章节既是论文组成

部分的标题,也是论文的提纲。

三、主体部分内容的基本要求

1.引言或绪言:简要说明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研究设想、方法、选题依据

等。应当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

2.正文:正文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本科学生论文字数在5000字以

上(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本科生论文字数在100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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